為優化資源配置、避免重復交叉審計,審計署成都特派辦和四川省審計廳日前共同制發了全國首個扶貧審計“兩統籌”操作指引,從六個方面統籌扶貧審計項目和審計組織方式,提升審計監督整體效能,努力實現扶貧審計全覆蓋。
“一邊是扶貧審計事多人少,力量不足;一邊是多頭重復審計,被審計單位負擔不輕。”審計廳相關負責人說,過去,四川扶貧審計既有審計署、審計廳統一組織的項目,也有市縣審計機關的自定項目,還有各地開展專項審計中安排的扶貧審計,不可避免存在重復審計、多頭審計,不僅浪費人力資源,也給基層帶來一定負擔。
按審計署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安排部署,成都特派辦和審計廳決定首先在扶貧審計領域推進“兩統籌”落地落實。按照目標聚合、資源整合、成果綜合思路,在全國率先制定《四川扶貧審計“兩統籌”操作指引(試行)》,今后凡屬成都特派辦、審計廳在四川境內組織開展的扶貧審計工作,均要按照項目實施共謀、審計資料共用、數據分析共推、審計成果共享、審計整改共促和審計力量共配的方式統籌開展。
按操作指引,審計廳要及時匯總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制定的年度扶貧審計項目計劃,與成都特派辦一起綜合研判審計范圍交叉、審計事項重復等情況,結合實際進行調整。不同審計組需向同一個單位了解情況的,各審計組加強協調,一同前往,力爭實現讓被審計單位只提供一次資料,介紹一次情況。
審計資料共享的力度,是衡量統籌深度的關鍵標準。對已經掌握的扶貧資料,雙方將采取搭建審計平臺、資料交換、數據更新等方法實現信息共享。此外,雙方還將提升審計成果共用水平,通報會商審計結果,努力做到“一審多項”“一審多果”和“一果多用”。
統籌,還體現了優勢互補。據介紹,審計廳更熟悉全省情況,便于組織調動全省審計人力資源,而成都特派辦則具有較強的電子數據采集和大數據分析能力,同時,對審計中發現的制度性、共性問題,能夠更好推動國家層面及時完善頂層審計、優化政策安排。今年,按照“兩統籌”操作指引,雙方將聚焦我省88個貧困縣攜手開展扶貧審計大數據分析,拓展審計的廣度和深度,助推我省決戰決勝全面小康。(記者 鐘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