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yè)務范圍審批
??【實施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
??【審批類型】
??【審批內(nèi)容】
??【依據(jù)及全文】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人才市場管理規(guī)定》(人事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號)。
??【辦理條件】
??(一)有與開展人才中介業(yè)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注冊資本(金)不得少于10萬元。
??(二)有5名以上大專以上學歷、取得人才中介服務資格證書的專職工作人員。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五)具備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程序】
??一、申請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其中設立固定人才交流場所的,須做專門的說明。
??二、受理
??1、受理條件:申請單位提出的申請符合申請條件,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guī)范、有效、符合規(guī)定形式。
??2、崗位職責:按照受理標準查驗申請材料,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規(guī)范、有效、符合規(guī)定形式。對符合標準的,必須即時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受理單位于5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補正的全部材料。受理與不予受理,受理單位都須在5日內(nèi)書面通知申請單位,逾期不通知的視為受理。
??三、審核與決定
??審核法定代表人及從業(yè)人員資格條件;
??審核材料的真實性,申請保管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業(yè)務的,受理單位進行實地核查,查看檔案庫房、閱檔室、檔案工作人員辦公室是否符合《干部檔案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條件;
??與編制部門溝通,核實編制情況。審批同意的辦理《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
??審批不同意的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四、送達與公告
??受理單位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nèi)向申請單位送達《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并及時在指定媒體予以公布。
??【辦理時限】
??一般為20個工作日,20日內(nèi)不能作出決定的,經(jīng)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報送材料目錄】
??1、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登記申請表。
??2、驗資機構出具的不少于10萬元的注冊資本(金)證明。
??3、自有場所的房產(chǎn)證明或不少于1年租賃期的場所租賃協(xié)議。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任職證明。
??5、5 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的相關材料,包括個人情況登記表、大專以上學歷證書、人才中介服務資格證書(人才中介服務資格證書制度未出臺前,取得人力資源專業(yè)專科以上學歷、取得省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人才中介服務相關培訓證書、從事人事人才工作5年以上都暫可視為具備從業(yè)資格)。
??6、健全可行的工作規(guī)則,包括開展服務的流程、規(guī)范和內(nèi)部管理規(guī)章及工作制度。
??7、屬企業(yè)性質(zhì)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表格下載】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登記申請表
??【報送材料填寫說明或樣例】
??【收費標準及依據(jù)】本項目不收費
??【承辦部門的導航】
??www.mop.gov.cn
??【聯(lián)系方式】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
??【辦理地點情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
??【辦理結果公開 】受理單位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nèi)向申請單位送達《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并及時在指定媒體予以公布。
??【常見問題解答】
??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yè)務范圍審批實施機關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其中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及其直屬在京事業(yè)單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業(yè)、全國性社團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yè)務范圍審批實施機關為人事部。
??【項目變更情況】
??一、申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有改變名稱、住所、經(jīng)營范圍、法定代表人以及停業(yè)、終止等情形的,應當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手續(xù)并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1、申請變更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變更申請表》。
??(2)與變更事項有關的證明材料。
??(3)《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正本、副本。
??2、申請注銷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注銷報告。
??(2)法院破產(chǎn)裁定、主管部門作出的有關決議、決定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
??(4)委托其他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代理未盡人才中介服務業(yè)務的合同。
??(5)《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正本、副本。
??二、受理。受理單位收到齊全、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材料即為受理。
??三、決定。審批同意的,辦理變更的由受理單位換發(fā)《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辦理注銷的收繳《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審批不同意的,由受理單位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四、送達與公告。受理單位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nèi)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單位,辦理變更的送達《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并及時將變更或注銷情況在指定媒體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