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政協第十二屆安徽省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12月25日,安徽省政協召開十二屆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決定2020年1月11日至15日在合肥召開政協第十二屆安徽省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12月21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1月12日在合肥召開。
建議會議議程是:
一、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安徽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安徽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三、審查安徽省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20年省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事項;
八、其他。
合肥市
政協第十四屆合肥市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經市政協十四屆十次常委會議決定,政協第十四屆合肥市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至2月6日(星期四)舉行。
會議主要議程為:
一、聽取和審議政協第十四屆合肥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二、聽取和審議政協第十四屆合肥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二次會議以來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
三、聽取和討論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四、討論合肥市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2020年計劃草案的報告;
五、討論合肥市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
六、討論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七、討論合肥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八、舉行大會發言;
九、審議市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提案審查情況報告;
十、通報市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以來優秀提案、提案承辦優秀單位及優秀個人考核情況;
十一、通報市政協委員履職量化考核情況;
十二、通過市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決議;
十三、市委主要領導同志講話;
十四、市政協領導同志致閉幕詞。
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2020年2月4日至8日召開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本次會議建議議程為:
一、聽取和審議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準合肥市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合肥市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三、審查和批準合肥市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20年市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合肥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合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的議案;
八、審議關于設立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的決定(草案);
九、通過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人選;
十、選舉事項